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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实施。《细则》指出,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这也意味着,机动车报废价格将告别“论斤卖”的尴尬,更多民营资本将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领域,新规将对报废汽车回收行业产生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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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4日,迈哲华管理咨询总监程安翔先生做客第一财经广播的《财经午间道》节目,分享他对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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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安翔 | Robbin Cheng


  • 迈哲华管理咨询 总监

  • 资深汽车评论员

  • 15年市场研究咨询行业经验。专注汽车行业研究,对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市场有深厚理解和丰富经验。






《细则》产生的影响




Q1  : 细则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报废与回收再利用在细则实施前是两个不同的体系。按照国家规定,商用车如卡车客运车在到达使用年限或环评不达标的境况下将被强制“回炉”,报废汽车的剩余价值并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与此同时,绝大多数私家车因报废体系回收成本过低而流向了二手车市场。细则正式实施后,汽车有价值的部分得以回收再利用。这种变化源于与时俱进的环保理念与日趋完善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对报废车辆实施追踪,并对报废车辆进行再改造、再制造。因此,二手车的剩余价值将得到大幅提升,这对于私家车车主来讲是非常有利的。

Q2  : 细则会使得回收行业的利润提高吗?

一定程度上细则拓宽了各方的利润空间。大量的再制造零部件与可替代备用件被应用于汽车售后市场,并且完全可以达到市场标准。行业利润与规模息息相关,未来汽车回收行业有望形成规模效益,规模效益可以有效拓宽利润空间。同时,利润的提高离不开行业的规范与约束,目前尚未形成完备的行业准则,随着后续规定的出台,汽车回收行业将越来越规范,利润也必然会提高。



Q3  : 细则对于车主有哪些影响?


车主买车时就应将剩余价值纳入考虑范围内,即车辆转卖时的残值问题。车辆转手时的可改造价值越大,残值越大。其次,细则的实施会降低车主的综合使用成本。符合质量认证的再制造零部件进入市场后会大大降低维保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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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迎来报废高峰




自2013年前后,我国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后,按照动力电池5到8年的使用寿命,2020年前后将迎来报废高峰期,意味着首批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将进行电池的更换。与此同时,产生我国动力电池退役量也将超过20万吨。


Q1  : 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行业与报废行业发展现状如何?
早前,民营资本进驻市场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如光储行业的储能电站、市政储能设施等,整个市场的业务领域正逐渐拓展。电池与车辆回收最大的区别是大量电池处在退役阶段而非报废,电池并非因报废而退出市场,只不过不适合作为动力电池应用于汽车市场,但其性能仍可满足小功率供电的需求。从电池的回收来讲,目前利益关联方参与更多的是电池的梯次利用,真正报废的电池可能达不到20万吨。除车载电源外,以储能为主、备用电源为主、小功率应用为主的基础设施和商品的市场需求量依然很大,电池行业应在阶梯利用这一层面去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市场。主机厂只是负责电池的回收,再利用方面仍有欠缺。储能、再利用方面仍需国家不间断地投入与民间资本的参与。梯次利用的时间越长,电池离报废的距离也就越远。从效率来看,大家关注的重点更应集中在梯次利用方面,而不是电池报废这一层面。


Q2  : 目前市场上从事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的主体有哪些?

目前国家参与资金投入,但主力仍是民营资本。现阶段民营资本并没有把盈利作为运营目标,因为电池回收尚未形成规模,并且回收再利用所需成本非常大;另一方面,由于技术发展较快,产品的迭代速度也非常快,电池的回收再利用价值不大,在此基础上企业更多的是追求产能布局而不是盈利。当动力电池技术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时,电池的剩余价值才能够被明确的估值,商业利润以及行业闭环才有可实现的依据。


Q3  : 海外是否有好的解决方案参考?

发达国家应用动力电池回收较为广泛的领域有无人值守的工作站,例如市政设施、通信设施、储能设施等。它的梯次利用主要以储能为主,动力电池作为汽车动力应用于汽车市场,因此电池性能较好,退役后仍能满足市场需求,并且储能领域对于电池的性能要求并不是很高。国外的一些知名汽车品牌有自己的回收体系,企业内部进行回收、梯次利用,做一些非汽车领域的投资应用等等,这在整个行业都是都是堪称经典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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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首批动力电池的报废高峰期?




Q1  : 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发展面临哪些困境?

目前,国家规定回收再利用的责任主体是整车厂,主机厂负责资金的投入。主机厂依托第三方公司完成电池的回收再利用,并且回收再利用的水平也仅限回收拆解,梯次利用的部分由专门从事梯次利用的企业负责,由此可见,权责不统一使得整个回收再利用的产业链并不完善。另一方面,从事动力电池回收的企业主营业务较为广泛,包含铅酸电池、化工塑料等回收业务,并非专门从事动力回收,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相关业务尚未形成规模化,几乎没有盈利空间,很多企业甚至用主营业务的利润贴补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业务的亏损。


Q2  : 动力电池回收行业的前景如何?如何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从中长期来讲,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发展前景较为乐观。
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依赖于合适的法律法规、硬性的指导文件,明确企业的从业界限形成有效的约束与行业规范,明确电池的物权归属问题,对于涉及电池报废成本以及收益再分配等问题应做到权责分明。企业应积极探索盈利模式,促进电池回收产业闭环的形成,打通回收通路,注重提升价值与效率。最后,动力电池回收技术仍处在不成熟的发展阶段,由不成熟走向成熟仍需要一段时间,技术的发展依赖资本的力量,希望国家及民营资本能够长期有效地进行资本的投入,促进技术的完善与发展。





以上是迈哲华管理咨询关于《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的核心观点。如果能引起行业同仁更多的思考和讨论,欢迎大家扫描下方二维码与我们联系,进一步加深探讨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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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bbin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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